「我就開門見山地說了。分身帳號背後的人,已經可以鎖定了。」
那天晚上,在我住的公寓裡。宇野律師把筆電放到了桌上。
我給他看了一張紙。社群平台營運公司的股東名冊。最上面一欄,是我的名字。
宇野律師在鏡片後瞇起了眼睛。
「相澤小姐,竟然是這間公司的第一大股東。……老實說,第一次聽到的時候,我還以為自己聽錯了。」
「因為我不想引人注目。」
我說的是實話。
上班族的薪水,只有一小部分拿來當生活費。剩下的,全都投進了市場。我在雷曼風暴的谷底買進,又在新冠疫情的谷底加碼。等回過神來,一個普普通通的OL,已經握有四千萬人使用的基礎設施的三成。
「我們來談談程序吧。」
我淡淡地繼續說下去。
「要查出分身帳號是誰,正常來說要走發文者資訊揭露請求。得透過法院,一般要花上好幾個月。」
「是的。是一場曠日廢時的仗。」
「但是,我身為受害者,可以向營運公司的法遵部門正式提出受害申報。而且,申報人還是第一大股東。」
宇野律師緩緩點了點頭。
「也就是說——他們壓不下來。第一大股東提出的受害申報,法遵部門不得不列為最優先處理。所有程序都正規、合法、乾乾淨淨。只是,速度快上好幾個等級。」
「正是如此。」
我喝了一口冰紅茶。
沒有憤怒。有的,只是一份平靜的確信。
所謂復仇,在情緒爆發的那一瞬間就失了格調。我要做的,不是復仇。
只是讓說謊的人,為那個謊言,分毫不差地付出代價而已。
「相澤小姐。請容我確認一件事。」
宇野律師停下了筆。
「在炎上的期間,您一次都沒有反駁。也沒有澄清。為什麼?」
「因為一旦反駁,就會變成新的燃料。」
我回答。
「用謊言對抗謊言,旁觀的人根本分不出差別。所以我只是靜靜地,收集那些不可動搖的證據。火燒得越大,撲滅時的落差也就越大。」
宇野律師注視了我好一會兒,才輕輕點了點頭。
「……您真是我最不想與之為敵的那種人。」
「『業界良心』那個帳號。」
宇野律師把螢幕轉向我這邊。
「透過正規管道查詢的結果,今天送來了。註冊電子信箱、裝置ID、登入紀錄。還有發文時間,深夜兩點十四分的連線來源。」
螢幕上顯示著一筆申辦人資料。
電信業者的門號申辦名義。地址。姓名。
——望月梨花。
和預料的一樣。但這是決定性的證據。
「她創分身帳號的時候,用的是跟本帳同一支手機呢。」
宇野律師帶著幾分嘆息說道。
「從同一台裝置,同時登入了檯面上的網紅帳號,和發布捏造貼文的分身帳號。紀錄全都串在一起了。」
「證據呢?」
「已經保全了。再也無法竄改或刪除。就算她把帳號刪掉,伺服器上也會留著。」
我望向窗外的夜景。四千萬人此刻仍打開著那個App。在那片燈海的某處,梨花大概也正緊握著手機,輾轉難眠吧。
「明天,我要進公司。」
我把股東名冊的影本,和一疊揭露資料放進包包裡。
「宇野律師,可以麻煩您陪我一起去嗎?」
「當然。不過,再找一個人吧。」
「再找一個人?」
宇野律師第一次露出了淡淡的笑意。
「誹謗與妨害業務。這是不折不扣的刑事案件。只要報案,警方也會出動。——明天,負責網路犯罪的警員也會一同到場。」
我靜靜地點了點頭。
律師。警方。還有,營運方的全部權限。
「紀錄,全部都掌握住了。」
宇野律師一邊闔上筆電,一邊說道。
「剩下的,就只是當著本人的面,把它們打開而已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