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主阁里面,是用金子做成的。
墙壁和柱子都大把大把地贴满了金箔,南蛮传来的画和玻璃器物,摆得满满当当。
传教士们看了,两眼放光。
“哦,信长公是多么开明的人啊。竟如此喜爱遥远南蛮的文物,将之纳入自身。真是一位洞见新时代的先进人物。”
家臣们也异口同声。
“主公不拘泥于旧物。铁炮如此,南蛮器物亦如此。实乃谁都想不到的新时代天才。”
不对。
全都不对。
收集南蛮器物,说到底,是因为我想要南蛮胴。那件由遥远异国的工匠锻打、据说连子弹都打不穿的铁胴甲。
就算被刺客用铁炮瞄着,只要穿着那个,说不定就能捡回一条命。我这么想着,把传教士请进城里,摆上酒,笑脸相迎地听他们讲,顺便恳求他们帮忙弄一件来。结果传教士高兴了,南蛮的画啦,玻璃的器皿啦,腿很高的椅子啦,一件接一件地往这儿搬。
我只是想要一件胴甲,回过神来,天主阁已经被南蛮器物塞满了。就这么回事而已。
我才不是什么喜新的人。只是一个想要稍微结实一点的护具的胆小鬼。一个怕被捅死、怕被打死,怕得要命的男人而已。
那么,为什么连墙都要涂成金的。因为喜好奢华吗。不对。这件事,也有我自己的理由。
金子很会反光。哪怕只点一根蜡烛,墙面也会亮闪闪地反射回来,把屋子的每个角落都照得像白天一样亮。
要是普通的木板墙,就算点上几十盏灯,角落里也还会留下黑影。我总觉得那影子里藏着什么,坐立难安。可金墙会把光互相反射,把所有的影子都赶走。
亮了,暗处就藏不住刺客。
夜里,寝殿的柱子后面,说不定藏着谁。光是这么一想,我的呼吸就会变浅,睡衣的后背被冷汗粘在身上。既然如此,干脆把暗处本身,从这座城里抹掉就好了。
也就是说,那座金光闪闪的天主阁,既不是南蛮趣味,也不是天下人的奢侈,而是“哪怕是夜里,也不想在任何地方留下暗处”——我那份迫切的恐惧的结晶。
我怕夜晚。怕背后。最怕的,是暗处。
所以,连城带屋,整个弄亮了。就这么回事而已。
可是,能把这话说出口的对象,哪里都没有。要是说出“吾怕黑”这种话,天下都要翻过来了。所以,我今天也被恭恭敬敬地引进金色的厅堂,绷着一张脸,默默地听着传教士和家臣们的赞叹。
世人把它叫作革新。叫作先进,叫作天才。
可我,只是害怕,彻夜都不敢让灯火熄灭而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