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腦筋的是,我的膽小,每一次都弄巧成拙。不,說弄巧成拙也不對。應該說,世人把我的膽小,整個顛倒過來解讀了才對。
怕得發抖,就被說是有膽識。怕得逃跑,就被說是深謀遠慮。不管我怎麼害怕,都會被擅自翻轉過來,變成一段了不起的佳話傳回來。
這樣也挺可怕的。就算我什麼都不做,唯獨我的形象,在我不知道的地方,越長越大。
來數數看吧。
怕被暗殺,瘋了似地鍛鍊身體。
——「武勇非常人可及。宛如武神。」
怕肌肉掉,邊走邊啃芋頭。
——「飢餓的狼。永遠飢渴。」
怕人,幾乎不開口說話。
——「沉默寡言,深不可測。主公在想什麼,誰也看不透。」
怕女人,到處躲避親事。
——「不為女色所動,膽識過人。」
沒有一個說對。
我既不強,也不飢渴,底子也淺,膽子也小。只是害怕而已。只是怕得要命、怕得要死,一邊發抖,一邊想盡辦法活下來而已。可是,那些辦法一個個在傳聞中自己膨脹起來,越傳越誇張,不知不覺間——
「織田家的少主,宛如天魔。」
連這種說法都出現了。
天魔。
不是人的東西。
第一次聽到的時候,我渾身發寒,好一陣子說不出話來。冷汗沿著背脊流下。被捧成這麼了不得的東西,要是被當成更可怕的對手來狙擊怎麼辦?靶子不就變大了嗎?
可是,某天晚上,我在泥土地的屋裡揮槍,在粗重的喘息之間,忽然察覺到了一件事。
只要被當成天魔——就沒有人會靠近。
面對可怕的對手,人在拔刀之前,腳就會先軟掉。不會縮短間距。不會想站到背後。沒有人會特地去接近妖魔。
也就是說,被人畏懼這件事。
對我來說,難道不是最好的護身符嗎?
我停下槍,在黑暗的泥土地上蹲了下來。一邊大口喘氣,一邊慢慢地把這個念頭翻來覆去地想。
被笑是傻瓜,也不壞。可是,被畏懼為天魔——更好。傻瓜會讓人看輕,所以還是有人會靠近。可是天魔,誰都不會靠近。
被人怕,我不討厭。不如說,求之不得。因為那樣的話,就沒有人會靠近。只要沒有人,靠近的話。
只要沒有人站在背後。
我就能稍微,安心地,睡上一覺。
只要被人畏懼,我就能活下去。既然如此,乾脆就讓他們怕個徹底吧。在傻瓜這層皮上,再多戴一張天魔的面具。這樣一來,我這發著抖的、膽小的肚子底下,藏在兩層面具的深處,一定誰也找不到。
這麼一想,不知怎的,我竟然想笑。天下第一的膽小鬼,扮演天下第一的妖魔。世上還有比這更滑稽的事嗎?
——現在回想起來。
那天夜裡,在黑暗的泥土地上抱著膝蓋想到的、這個微不足道的點子。
後來竟成了世上最荒唐的計畫的,第一塊磚。
那時的我,根本無從得知。